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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年终考核的有关通知
关于年终考核的有关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我所2011年年终考核工作已开始,有关考核的表格已上传至网站下载中心,请各位及时下载,以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处

                                                                       2011-12-5

2011-12-06 10:27:05
亚林所杨志玲副研究员等著作的《厚朴种质资源研究》已出版发行

近日,亚林所杨志玲副研究员等著作的《厚朴种质资源研究》已出版发行,该书是在科技部林业公益性专项项目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下,对厚朴种质资源开展基础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总结。厚朴为木兰科落叶乔木,既是我国重要木本药材,又是珍贵阔叶用材树种,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树种,该书总计36万字,主要涵盖了基础理论研究和种质资源研究两大部分,作为药用植物培育及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科研人员、大专院校师生的参考书、工具书,又可以供制药企业、药用植物基层生产单位等工作人员阅读和参考。

欢迎大家订购,50/本,免费邮寄。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0571-63310009。

 

2011-10-17 16:15:17
2011年度亚林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通知及日程安排

 2011年度亚林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通知及日程安排

 

各处、室、研究组及经济实体:

根据中国林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及时通知并组织本部门的科技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请在1017日前到综合处报名、交纳评审费并提交材料。

(二)评审费:正高700元,副高600元,中级500元,初级400元;

(三)提交的材料:

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须用16K纸双面打印3份、《中国林科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须用B4纸双面打印1份,表格请从中国林科院或亚林所网站下载;

2、业务技术自传或工作总结一式1(3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有代表性的论文2篇及所有发表的论文目录一式1份,A4纸打印;

4、有关证件包括外语成绩(或免试审核表)、获奖证书、继续教育和产业开发业绩证明等,(其中产业开发业绩须由单位出具证明)的A4纸复印件各1份;

5、破格申报人员必须提交破格理由书面说明材料1份,A4纸打印。

 

二、工作日程安排:

 

   

    

109——1011

各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文件及资料

如有疑难问题,综合处予以解答。

1012——1017

自愿报名,个人填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1017日下午1700

1018——1019

综合处进行个人申报料的初审,并准备会议材料

 

 1020

召开评委会,申报人员进行述职报告及答辩

请申报人员、评委务必参加

1021——1025

组织上报材料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科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 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9.94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国家林业局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rar - 附件大小:7.27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rar - 附件大小:13.32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rar - 附件大小:10.71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5:评审材料目录.rar - 附件大小:3.81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6: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情况汇总表.rar - 附件大小:3.49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rar - 附件大小:8.51 KB

 

                                   O一一年十月九日

2011-10-09 15:27:07
王涛院士逝世
    王涛院士逝世
      中国著名林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林业研究所名誉所长,第八届、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王涛院士,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2011年8月10日19 时5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王涛院士(女),1936年6月1日出生于山东胶州,1959年毕业于北京林学院林业系,同年分配到中国林科院工作,历任林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林科院首席科学家、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名誉所长、国家林业局社会林业研究发展中心主任、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中华环保基金会副理事长和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94年,王涛研究员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第八届、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王涛院士长期从事复合型和无公害植物生长调节剂、工厂化育苗、社会林业工程和生物质能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在森林培育、社会林业工程和木本生物质能源的研究、开发推广与营销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性进展,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林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的道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与经济效益,为我国林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作为第一完成人,王涛院士曾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二等奖、林业部科技进步特等奖等8项科技奖励,在国际上获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2项奖励,出版编著44部,获国家专利3项。由于她在林业科学研究方面做出的开拓性贡献,1989年和1995年先后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96年被全国总工会评为“优秀科技工作者”;1997年被中国科协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999年被人事部等4部委授予“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2001年获科技部、农业部等4部(局)“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获中国林业科技重奖;2006年获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获中国林科院终身成就奖。

  王涛院士于上世纪60年代从事林木良种选育与种子园的研究工作;80年代初开始从事植物无性繁殖与立体化、工厂化育苗的研究;先后研制成功复合型植物生长调节剂ABT、GGR后,王涛院士带领她的团队坚持创新立业,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第一线开拓进取、自力更生、自我滚动发展,创建了以推广任务带动应用基础理论、开发、应用技术、推广机制与模式研究为一体的成果转化系统,为林业成果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开辟了新的途径。成果推广以来,应用植物2,763种(品种),推广面积2.77亿亩,育苗115.34亿株,经济效益119.98亿元,培训1,844.86万人,提出试验、研究推广报告5138篇,出版编、著24部,并与五大洲48个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林科技成果研究、开发与转化良性循环的道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进入20世纪90年代,王涛院士通过“中国社会林业工程创新体系的研究与实施”,将林业系统蕴藏的技术、人才和组织资源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优化配置,把建国以来林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建立起1816项技术体系,500项综合技术和经营模式,在280个示范县和11629个示范点进行示范,推广面覆盖了全国83%的行政县(市),推广面积7.5亿亩,育苗591亿株,经济效益67亿元,提出研究报告4941篇,出版编、著20本,培训人员159万人。对以“六大工程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林业科技集成创新、社会化服务探索出一条新途径,也为世界社会林业的实施创立一种新模式。

  进入新世纪,王涛院士通过对“中国主要燃料油木本植物资源的普查、研究与开发”,在全国普查的基础上,筛选出可作生物质液体原料的树种7个,并对其资源量、分布规律、生物学特性及商品性状及分子生物学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承担科技部“十一五”攻关项目“农林生物质资源高效培育技术研究”,为生物质燃料油产业提供培育木本资源技术基础。 “十二五”期间承担财政部“新型木本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及开发利用研究”,并进行相应对接的生产技术与工艺流程的研究,建立起相应的产业链。围绕木本生物能源树种规模化培育,开展优良种质资源保存、良种选育、区域化试验,并根据各树种适应范围、进行立地划分和丰产栽培区域化试验,提出不同立地的规模化丰产栽培模式与技术规程10个。为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王涛院士热爱她从事的林业科技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事业心。在科学研究工作上,她开拓创新,不避辛劳,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实际资料,确保了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她善于组织各类专长的科技人员,组成研究团队,分工协作,严格要求,出色地完成了预期任务。在她的努力下,组成全国的科研推广,直到产业化的网络体系,并积极依靠各级领导,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她严谨的学术思想,顽强拼搏的精神,对科研的执着追求,以及一丝不苟、勇于探索的风格,是她科研工作的基本准则,给人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她坚持的这一准则,几十年来,在ABT生根粉系列的推广等多项科研项目中得到充分体现,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王涛院士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积极参政议政,提出议案和建议,认真地反映民意,反映农林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很好地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的庄严职责。特别在讨论“森林法”、“防沙治沙法”,以及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等方面,提出了重大的高层决策意见,不少意见被采纳使用,对国家和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王涛院士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她坚守的科技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在美国合作研究时,她谢绝了美方的挽留,放弃了拿“绿卡”的机会,于1989年6月毅然回国,表现出了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

  王涛院士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是光荣伟大的一生,充分体现了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事业的高尚品德和奋斗精神。她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国家的事业奋斗终身。在各项工作中,不讲任何条件,不提任何要求,勤恳、诚实、谦逊,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她关心国家大事,在我国发生的几次大的突发性灾害面前,不顾年迈体弱,深入现场调研,提出积极的建议。在生活上,她严于律己,善待同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不计名利,把成果转化得来的回报,投资2000多万元,在昌平科技园区建起了6300平方米的科研大楼,还把她的奖金赠给烈士后代,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她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先后培养20余名博士生,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王涛院士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是一位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一位受人爱戴的师长。她溘然离我们而去,但她的精神永放光芒,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讣告
王涛院士生平
王涛院士治丧工作小组组成
2011-08-11 13:48:28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关于转发《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关于转发《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林会办字[2011]056号)精神(详见附件),由中国工程院管理、承办,中国科协组织推荐、遴选的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本次光华工程科技奖评选分为两种:工程奖和青年奖(196661以后出生)。各课题组可在两种奖项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奖项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工程奖和青年奖不得同时申报。

如有意申报的个人,请于810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及“主要成就、贡献(限1500字)介绍”报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童杰洁;906560

附件: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林会办字[2011]056

中国林科院、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中林集团、福马集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
    
由中国工程院管理、承办,中国科协组织推荐、遴选的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评选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荐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学函[2011]141号)精神,我会将组织开展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科协学函[2011]141号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
、面向全国符合本奖宗旨的中国籍学者,不对单位和项目集体;
      2
、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要贡献者;
      3
、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有重要发现、发明,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成绩杰出者;
      4
、应用本人成果、发明创造,发展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成效特别显著者;
      5
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66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本次光华工程科技奖评选分为两种:工程奖和青年奖。各有关单位可在两种奖项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奖项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工程奖和青年奖不得同时申报。
     
三、奖励金额
      “
工程奖评选全国总共不超过18名,奖金每人15万元人民币。青年奖评选全国不超过18名,奖金每人10万元人民币。
     
四、需报送的材料
     
《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均为原件),并将提名书电子版发送至csf8312@126.com信箱。电子版可从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http://www.cae.cn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1819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北京颐和园后 中国林学会办公室   100091
     
联 系 人:马 
     
    话:(01062888312

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011-08-10 08:31:54
关于进一步加强亚林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亚林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工作,针对执行过程中有关地方财政性资金审批单位等问题,在咨询相关部门后,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通知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进口或委托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性资金和地方财政性资金。        

二、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包括仪器设备、图书、期刊及试剂等。

三、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进口产品,需在已获批政府采购预算和已填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前提下,按要求填写材料(包括电子版和扫描件)报送至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送到所条财处,由条财处逐级上报至国家财政部审核批准。填写的材料见附件。

四、          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经科研处审核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送至条财处。

五、          采购部门未收到财政部批复公文的,不得进行相关采购活动,包括招投标活动、购销合同的签订等。

六、          综合处需核对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批文后,方可对进口产品采购文件如招投标文件、购销合同等签盖公章。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进口产品申请材料.rar - 附件大小:17.38 KB

 

 

2011-07-26 09:16:53
关于做好亚林所2011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及经济实体:

根据《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休假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所研究,决定开展我所2011年职工暑期休假工作,休假时间原则上集中在725820

请各部门按照《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亚林办字〔200846号)相关要求,725日前将本部门《休假计划表》汇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交由综合处登记备案。

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部门休假,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制度,保证部门及单位工作不受影响,充分做好休假期间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所经济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暑期休假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6.42 KB

    2、 点击下载附件   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10.17 KB

3、 点击下载附件   亚林所职工休假审批表.rar - 附件大小:3.54 KB

4、 点击下载附件   亚林所职工休假计划表.rar - 附件大小:3.75 KB

 

 

 

 

 

亚林所综合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1-07-22 09:35:17
杭州市林水局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筹建处公开选拔副处长公告
    杭州市林水局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筹建处公开选拔副处长公告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筹建处(杭州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处长(副站长)1名(相当副处级)。该站为财政补助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市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等工作。

  必备资格: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六条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必备基本条件外,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5日后出生);全日制林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林业科学研究5年以上或林业科技管理2年以上;现任相当正科领导职务且任职一年以上,或现任相当副科领导职务且任职四年以上,或具有林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任职一年以上。主持过的科研项目曾获得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科技兴林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考虑。

  有意者请于2011年7月21日至8月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到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报名。报名地址:杭州市德胜路353号市林水局大楼704、705室。联系人:姚先生,姜先生,联系电话:88394805,88390282,88394772。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经笔试、面试(笔试前五名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2011-07-21 09:26:24
关于中国林业信息网对我所局域网用户开放的通知
 
关于中国林业信息网对我所局域网用户开放的通知
 
各处室、经济实体: 
     中国林业信息网对我所局域网用户开放,自动识别,欢迎各位专家登录查看。但网页下部版权限制数据库除外。林业信息网网址  http://www.lknet.ac.cn/
2011-07-14 16:05:38
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届“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1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全面地宣传科学基金对我省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展现我省基础研究成果和科技工作者严谨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弘扬科学精神,鼓励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投身基础研究事业,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的发展,在2010年举办的首届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的基础上,我办决定开展第二届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
   本次征文活动由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浙江科技报社协办,诚邀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和与科学基金有缘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此次征文活动,请各依托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包括得到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各依托单位基础研究科研管理人员、报刊等媒体工作者等。
   二、征文内容:以真情实感,记录自己或他人与科学基金有关的故事与点滴回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角度,访谈、探讨科学基金对科技人员个人成长、争取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孵化、培养与促进作用;2、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对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依托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科技工作的影响与作用;3、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建设科技强省与创新型省份的作用与意义;4、国内外基础研究最新动态以及有关科学基金发展战略的政策与建议。5、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前期培育下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
   三、征文时间:2011年5月15日-2012年4月15
   四、稿件要求: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表达主题。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2000字左右,可附工作照片1-3张,并欢迎提供与我省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发展历程有关的照片。来稿请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号、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
   五、录用稿件发布形式:大部分录用稿件将刊登在《浙江科技报》我与科学基金专栏,同时由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我与科学基金栏目转载。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前期培育下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的报道将被刊登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基础研究学术动态栏目,其中的优秀稿件将转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六、投稿方式:请将稿件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jinleping66@163.com; qianhao@zjinfo.gov.cn
   七、征文评选:征文活动截止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浙江科技报社对征文稿件组织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5篇,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篇,奖金各700元;三等奖15篇,奖金各4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各1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采编奖,其中:优秀组织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组织奖二等奖3名,奖金各700元,优秀组织奖三等奖5名,奖金各400元,用以奖励本期征文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依托单位经办人。
   八、联系人: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钱昊 电话:0571-88212603;
   浙江科技报社 金乐平 电话:0571-28978917。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2011-05-12 07:25:59
转发《关于招募“服务杭州市新农村建设专家志愿者”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城市人才资源优势,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专家志愿者服务杭州新农村建设计划”,现面向社会招募专家志愿者。  
一、 计划简介
“专家志愿者服务杭州新农村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是:组建杭州市专家志愿者队伍,为桐庐、淳安、建德、富阳和临安五县(市)提供柔性人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二、招募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志愿为杭州五(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无偿服务。2、农业、工业、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城建、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在本行业或专业内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在杭州市范围内工作(含在杭国家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
三、服务内容
根据专家专业特长和五县(市)的实际需求,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内容或方式提供服务:
1、携带项目落地。鼓励专家自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或项目,与县(市)、乡镇、村或企事业单位合作实施。
2、技术攻关指导。对口帮助县(市)已有的项目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援助,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3、专业培训授课。针对县(市)某一领域或专业的普遍需要,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县(市)提升人才素质。4、提供专业咨询。根据县(市)行业或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发展决策、项目选择、科研技术、业务工作等提供专业咨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的用人单位和专家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和方式。专家在服务期间内的交通、住宿等由所在县(市)的用人单位提供和安排。
四、组织管理
杭州市委人才办负责组建专家志愿者人才库,对入库专家颁发“服务杭州市新农村建设专家志愿者证书”,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充实,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委人才办负责落实专家与用人单位对接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欢迎专家个人自荐,在杭州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动员各类优秀人才参与杭州新农村建设。报名登记请登录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下载表格,填写后邮寄或发送邮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9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杭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邮政编码:310026
电子邮箱:hzrcb@163.com
联系电话:85251585
传真电话:85251515
具体信息请登陆http://www.hzsrsj.gov.cn/Html/201103/15/6312.html查询。
2011-04-14 15:26:28
关于“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各相关所: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造就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现就做好201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初期每年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在港医疗保险由港方培养单位另行缴付)。
二、“香江学者计划”具体要求、香港博士后导师名单及申请表请上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查询并按要求填写。
三、4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6份)报院人事教育处(原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人:蒋 煜;电话:62889028。
邀请博士后参加“北京2011博士后人才引荐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请上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询。
特别提醒:亚林所申请材料务必在4月15日前提交所综合处。
2011-04-02 14:00:59
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检中心顺利通过2010年 CNAS能力验证
2010年,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检中心(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参加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CNAS T0499土壤中微量元素检测(砷、镉、铜、汞、铅、锌)”,“CNAS T0501茶叶中联苯菊酯、毒死蜱残留量的测定”,“CNAS T0505大米粉中有机磷残留量测定”,“CNAS T0566酱油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4次能力验证结果已揭晓,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检中心检测结果均为满意实验室。
全国有121个来实验室参加有“CNAS T0499土壤中微量元素检测(砷、镉、铜、汞、铅、锌)”能力验证,其中29家实验室出现不满意结果,占实验室总数的23.9%。
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2个来实验室参加“CNAS T0501茶叶中联苯菊酯、毒死蜱残留量的测定”能力验证,其中检测结果满意的实验室66家,占64.7%,检测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21家,占20.6%,检测结果有问题实验室15家,占14.7%。
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8个来实验室参加“CNAS T0505大米粉中有机磷残留量测定”能力验证,其中提交杀螟硫磷检测结果的实验室有127家,检测结果满意的实验室116家,占91.3%,检测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1家,占0.8%,检测结果有问题实验室10家,占7.9%,其中提交对硫磷检测结果的实验室有137家,检测结果满意的实验室106家,占77.4%,检测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10家,占7.3%,检测结果有问题实验室21家,占15.3%。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78个来实验室参加“CNAS T0566酱油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检测结果的满意实验室有347家,占72.6%,检测结果不满意的实验室80家,占16.7%,检测结果有问题实验室51家,占10.7%。
 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检中心在2010年参加的CNAS能力验证项目均为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项目,通过能力验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中心的检测能力。
2011-03-14 08:22:48
关于2010年度职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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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16:06:23
亚林所转发《中国林科院科技处关于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申报及管理水平,经研究,院科技处决定于11月25-26日在北京举办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培训班,期间将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有关领导和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讲授和交流基金项目选题与文本撰写等方面的技巧与心得。新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资格(获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在职中青年专家可参加培训。具体安排请查看附件。请有意参加人员在18日中午下班前到科研处报名。
 
附件:《中国林科院科技处关于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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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2010-11-17 07:19:14
亚林所转发《关于申报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关于申报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的通知》要求,第3批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申报条件等内容请查看附件1。我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24日17:00。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2)和创新团队海外成员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提交至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请大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      田晓堃 906174   ylstxk@163.com
                      方学智 906002   fxzhn@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   院合作创新团队.rar - 附件大小:21.17 KB
附件:1. 关于申报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的通知
2. 中国林科院国际合作创新团队申请书
3. 创新团队海外成员信息表
                                        
                            科研处
                                                                                                                  2011-11-16
2010-11-16 10:49:30
质检中心岗位竞聘日程安排
 
1115
公布质检中心岗位设置和竞聘方案,召开质检中心人员会议
 
111619
竞聘人员报名,并提交岗位竞聘书
截止时间下午500
112021
综合处审核申报材料
 
1122
召开评委会评议表决,竞聘人员以PPT形式现场答辩,其中汇报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1123
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聘用结果
 
点击下载附件   质检中心岗位竞聘书.rar - 附件大小:5.36 KB
2010-11-15 19:23:20
关于发布《2011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1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经济实体和处室: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所中长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目标、发展现状和需求,为规范和引导专项资金使用,所科研处牵头编制了《2011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经过所长批准,现予以发布,请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本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

 

联系人:田晓堃  ylstxk@163.com

        方学智  fxzhn@163.com

 

 

附件:1. 关于发布《2011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 申请书表格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点击下载附件   2011年所基金申请附件.rar - 附件大小:15.42 KB

2010-10-25 16:27:46
亚林所关于2010年职称评审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rar - 附件大小:120.46 KB
2010-10-25 15:50:40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199号)》要求,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始申报,今年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本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1185点。请在申报截止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待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项目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请大家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田晓906174ylstxk@163.com

                        方学智906002fxzhn@163.com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点击下载附件   公告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 11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5.32 KB
2010-10-22 19:46:31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190号)》要求,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开始申报,今年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本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118下午5点。请在申报截止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待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请大家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       田晓 906174  ylstxk@163.com

               方学智 906002  fxzhn@163.com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6.25 KB
2010-10-08 14:25:26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1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1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1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188号)》精神,省科技厅将从2011年开始对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早启动,早立项、早实施。目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通知下一年度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省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钱江人才计划等也已进行了调整,2012年项目的组织申报将在2011年布置。其他项目也将逐渐调整,提前一个年度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请大家留意科技厅门户网站和所主页关于项目申报的通知,尤其注意申报时间的调整。

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1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1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6.34 KB

2010-10-08 14:24:57
我所专家著作的《耐荫药用植物石蒜培育技术》出版发行

石蒜是我国重要的野生多用途植物资源,其鳞茎所含有的加兰他敏对治愈老年阿尔茨海默病有独特的疗效,其药效作用获得了世界神经病学会认可并在欧美22个国家上市但是加兰他敏在野生石蒜资源中含量极低,开展高含量石蒜新品种选育和规模化繁育,才能够在短期内获得较多优质资源和提供制药生产应用。耐荫药用植物石蒜培育技术》一书是亚林所杨志玲副研究员等在多个项目资助下,石蒜全分布区着手种质资源收集,进而开展不同居群形态和物候期观察、居群遗传多样性、人工无性繁殖、体胚培养、野生驯化培育、施肥对石蒜生长及药效成分的影响、石蒜生长对杂草群落物种影响等基础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总结。该书既作为药用植物培育及野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科研人员、大专院校师生的参考书、工具书,又可以供制药企业、药用植物基层生产单位等工作人员阅读和参考。全书计23万字,配有科研图片若干。

欢迎大家订购,40/本,免费邮寄。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0571-63310009

 

 

2010-09-29 10:19:59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浙科金办发201031号)》通知要求,201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与评审立项时间进行了调整。

本次受理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不变,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为了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请广大科研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和附件中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省基金的申报仍然是网上申报,本所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1020日下午17截止。待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注: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须附推荐表一份),汇总后统一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请大家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 田晓堃 906174  ylstxk@163.com

               方学智 906002  fxzhn@163.com

附件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4、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基金委通知】2011年省基金申报.rar - 附件大小:6.92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rar - 附件大小:3.6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rar - 附件大小:3.75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申请指南.rar - 附件大小:3.66 KB
2010-09-17 08:00:53
关于2010年中秋国庆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家规定,经所研究,现将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922(星期三,中秋节)24(星期五)放假调休,共3天。919(星期日)25(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1(星期五,国庆节)7(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926(星期日)109(星期六)上班。

108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下午1:305:00,上午时间不变。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放假前,请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并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外出人员请注意饮食健康和交通安全。

祝大家节日愉快!
                           

综合处
                                                    2010-9-16

 

2010-09-16 13:43: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1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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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023
 
2010-08-25 10:24:50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10]23号

    二十多年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基金机制与文化。为客观、全面地宣传科学基金对我省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展现我省科技工作者严谨务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发展,决定开展以弘扬和传承科学基金文化为主题的 “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由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浙江科技报社协办,诚邀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和与科学基金有缘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此次征文活动,请各依托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包括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和各依托单位基础研究管理人员)、与科学基金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媒体的新闻工作者等。
    二、征文内容:以真情实感,记录自己或他人与科学基金有关的故事与点滴回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受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科技人员典型事迹、优秀基础研究成果以及科学基金对提升我省原始创新的作用与意义;2)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角度,访谈、探讨科学基金对科技人员个人成长、争取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孵化、培养与促进作用;3)科学基金对高校科研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科技工作的影响与作用;4)科学基金对建设科技强省与创新型省份的作用与意义;5)有关科学基金发展战略的政策与建议。
    三、征文时间:2010年8月20日-11月30日。
    四、稿件要求: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表达主题。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2000字左右,可附工作照片1-3张,并欢迎提供与我省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发展历程有关的照片。
    五、录用稿件发布形式:刊登在《浙江科技报》“我与科学基金”栏目,同时由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我与科学基金”栏目转载。
    六、投稿方式:请将稿件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并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jinleping66@163.com; qianhao@zjinfo.gov.cn
    七、征文评选:征文活动截止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浙江科技报社对征文稿件组织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5篇,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篇,奖金各500元;三等奖20篇,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各1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各500元,用以奖励本次征文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录用稿件均致稿酬。
    八、联系人: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钱昊 电话:0571-88212603;
    浙江科技报社 金乐平 电话:0571-28978917。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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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17:09:59
关于做好08-09年度所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及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关于做好08-09年度所基金项目中期评估

验收工作预备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及经济实体:

为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评价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依据《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我所拟对2008-2009年度立项的所基金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或验收的对象

2008-2009年度立项的部分所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中期评估、验收以会议形式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项目要进行现场查看。

三、时间安排

1、凡列入本年度中期评估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准备相关材料和现场,827前将中期评估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中期评估会议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

2、凡列入本年度验收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对合同预定的研究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验收会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材料格式见附件2

四、其它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对于经费预算执行较慢的,结余经费收回专项资金账户重新立项或补充经费不足的项目;对于出现违反专项经费使用规定的,报有关领导后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妙华  田晓  电 话:63310174906174

邮箱:mhfan1982@126.com   ylstxk@163.com

 

附件:108-09年度所基金中期评估及验收项目清单

     2、材料汇编格式

 

 

年八月五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材料汇编格式.rar - 附件大小:4.96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项目清单.rar - 附件大小:7.84 KB
2010-08-06 13:29:35
关于追加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针对近期存在个别研究组因漏报第3季度的政府采购计划而导致无法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为了切实解决研究组政府采购的需求,特别是新进职工和学生的政府采购需求。我处决定于近期集中追加一次第3季度政府采购计划。

请需要补报第3季度政府采购计划的处、室、研究组于2010813日前将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至我处。逾期不再追加计划。

 特此通知

 

 

                                                                              条财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2010-08-04 16:39:38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通  知

     高温季节已到,从82(周一)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
300—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经济实体可根据企业情况自定。
     请全体职工注意防暑。

 

 

 

 

 

 

 

 

 

 

 

 

 

201082日 

 

  

 

2010-08-02 09:44:17
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及经济实体:

根据《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所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职工暑期休假工作,休假时间原则上集中在82822

请各部门按照《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亚林办字〔200846号)相关要求,730日前将本部门《休假计划表》汇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交由综合处登记备案。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部门休假保证部门及单位工作不受影响,并切实做好休假期间的部门安全工作。所经济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2、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

 

 

亚林所综合处

二○一○年七月三十

点击下载附件   2010年放假通知.rar - 附件大小:31.71 KB

 

点击下载附件   08年46号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10.17 KB

2010-07-30 09:15:28
中国林学会第4次热带亚热带林木遗传改良和育种学术研讨会第一轮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学会--南方育种会议第一轮通知.rar - 附件大小:180.23 KB
2010-07-12 10:50:56
关于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关于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

为了加强经济林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联系、展示经济林新成果、新产品、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经济林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我会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承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会议主题与内容

会议主题:经济林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

会议内容:

1)经济林产业升级的内容与发展需求;

2)经济林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创新;

3)经济林优良品种培育及高效优质栽培新技术;

4)经济加工技术及新产品开发;

5)经济林学科建设及发展方向。

三、论文征集

会议论文征集范围不限,会后以《经济林研究》专辑形式出版。会议还将评选优秀论文,由大会统一颁发本届年会优秀论文奖。

四、会议交流形式

会议将邀请有关经济林专家作特邀报告;所有到会人员均可申请作专题报告,报告时间每位1012分钟。请准备作专题报告的人员预先做好多媒体材料。

五、会议收费标准

1)会议代表:600/人;

2)学生:300/人(凭学生证);

住宿、交通及会后考察等费用由代表自理。

六、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927日报到,开会时间为928日-29日。

会议地点:陕西杨凌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具体会议宾馆以第二轮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会议报名表及论文请寄:湖南长沙韶山南路49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科技处 (410004

经济林分会联系人:李 

电话:0731- 85623959   13787153708

传真:073185623153     E-mailznlkjc@163.com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系人:樊金拴

电话:13891905985        Email:fanjinshuan@163.com

 

 

 

                      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2010528

 

 

附件

 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

名表

  

 

性别

 

民族

 

年龄

 

工作单位

 

所属分会或省级学会

 

 

 

 

学会职务

 

通信地址

 

  

 

手机/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提交

论文(划√)

是否申请在会上作报告(划√)

是否同意在年会论文集或《经济林研究》专辑上发表(划√)

论文题目

 

论文摘要:

 

 

 

 

 

 

 

 

 

 

 

 

                         

览术大0  3注:本表填好后,请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地址:湖南长沙韶山南路49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科技处)。本表作为向代表发送会议报到通知的依据,请逐项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010-06-21 08:06:42
第九届青年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中国林学会文件

 

中林会学字[2010]024

 

中国林学会关于举办第九届

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加强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为广大青年科技人员提供综合性、多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激发林业青年的创新活力,中国林学会定于20107月在成都市举办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任务

年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当前国家林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为林业青年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集中展示广大林业青年科技人员的最新研究成果,激发林业青年创新精神,促进林业青年的人才成长,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2010730-31日在四川成都市召开,29日全天报到,会期2天。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年会分会场设置和主要议程

年会共设8个专题分会场(分会场设置情况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每个分会场规模为60人左右,预计参会人数500人左右。

年会简要日程安排:

1.开幕式和特邀报告半天时间,将于30日上午举行。届时将邀请知名专家做特邀报告,开幕式上还将颁发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

2.分会场学术交流一天半时间。各分会场围绕各自选题展开学术交流。

3.闭幕式。由各分会场自行总结,颁发各分会场的优秀论文奖。

4.会议期间还将召开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换届选举会暨中国林学会第二届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

四、年会组织方式

年会由中国林学会主办,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四川省林学会共同承办。主会场在年会组委会的领导下,以中国林学会秘书处为主组织;分会场由相关学科青年专家牵头组织。各分会场设主席和秘书长,具体负责分会场的选题、征文、组织和联络等工作。

五、参会人员报名与论文提交

报名参会人员原则上需提交未曾发表或近一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提交全文,也可以只提交摘要,摘要字数不少于1000字(排版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75,请参会代表于截止日期前登陆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进入青年学术年会专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和提交论文及摘要。年会将在会前编印论文摘要集,供大会交流。因会议规模较大,为确保会议代表食、宿、资料等,请按通知有关规定报名。在截止时间内报名的代表将优先安排住宿、报告论文和提供资料,截止日期后报名的代表难以保证住宿和会议资料。

六、优秀论文评选

年会将对征集的未发表论文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提交全文电子版),由分会场成立学术委员会对参会者的论文进行评审。年会统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省级林学会应协助做好征文报名等相关工作。各分会场承办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专题组织好人员,设计好议程,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与实效。

年会相关信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相关栏目发布。

联系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联系 人:王秀珍  何英

    话:(01062889819  62889821

    真:(01062889821  62888312

电子邮件:sci@caf.ac.cn 

 

附件:1.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分会场设置表

2.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代表报名表

3.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征文要求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第九届  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  通知

抄送: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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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14:54:22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各院属公司:

    为加强我院学科梯队建设,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营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根据《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文件,我院将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申报条件

院杰出青年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条件要求详见“评选办法”。

二、申报评审程序

1.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填写《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符合条件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上报院人事教育处;

3. 由院人事教育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人选情况进行初评,并提出复评入围名单,复评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推荐上报的材料要规范整齐,内容真实可靠,评价符合实际。并将下列材料于530日前报送院人事教育处。

1. 选拔推荐工作开展情况综述报告1份。

2. 《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一式12份(含2份原件及电子版表格,16开纸正反面打印)。

3. 表彰、奖励及有关证明材料1套:

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评选办法”中业务条件第1条所列)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1份;

2)“评选办法”中要求的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非获奖项目主持人者,须提供项目主持人对申请人在该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书面证明1份;

33篇或以上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含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及目录);

4)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新品种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非第一授权人者,须提供第一授权人对申请人在该项专利或新品种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书面证明1份;

5)申请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将自身科研成果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性转让取得经济效益并上交利润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 本通知未做规范的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

四、联系方式

院人事教育处    周静

联系电话:010-62889026

E-mail:  zhoujing@caf.ac.cn

 

附件:《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

 

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点击下载附件  关于印发《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7.31 KB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rar - 附件大小:12.47 KB
2010-05-17 14:10:59
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申报条件
   
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申报梁希青年论文奖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2005年1月1以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或在中国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
申报参评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且年龄在论文发表时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二)评选标准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和发展;
    3.
论文数据充实,方法科学,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
研究成果在同类研究中领先,对推动学科发展有较大作用;
    5.
论文引用频次较高。
   
二、奖励名额及奖金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只奖励论文第一作者,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奖金300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奖金100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奖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是指由《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初审后,上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名额不限。
   
(二)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是指论文经本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由本人直接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截止日期
   
(一)按要求填写《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内容可到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和中国林业网网站主题子站林学会:http://lxh.forestry.gov.cn下载)。
   
(二)参评论文所载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
   
(三)有关论文的获奖、引用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合装成册,一式五份,纸张选用A4纸,同时提交申报表(word文档)及论文(PDF格式)的电子版。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61,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颁奖活动将于2010729-31日在成都举办的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上举行。荣获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应参加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并选择分会场参加学术交流,年会通知另行下发。

联 系 人:王秀珍,何英
     
    话:010-6288981962889821
     
    真:010-62889821E-mailliangxi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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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4 13:29:38
招聘

 

 

 

招聘岗位:湿地生态学

基本条件

1、具有植被生态学或水生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团结协作,热爱林业事业;

3、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联系电话0571-63310184

E-mail:zhangshouy@163.com

2010-04-13 13:31:11
关于召开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通知(第一轮)

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

关于召开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通知(第一轮)

 

各相关省(市)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苗管理生产单位:

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兹定于20108812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举办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概要

  1、会议时间:20108812

2、会议地点:福建省武夷山市   武夷山酒店

3、会议组织单位: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

4、会议承办单位: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林学会

5、会议协办单位: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南平市林业局  龙岩市林业局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南京林业大学

6、会议参加对象:东部地区(福建、江西、浙江、安徽、江苏、湖南、上海、山东等)从事林木育种教学、科研、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林木育种研究生,福建省主要林木良种基地、场负责人。特邀请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场圃总站领导,以及国内林木育种界著名专家到会指导。

7、会议规模:拟200人左右。

 

二、会议主题和内容

1、会议主题:2020国家林业发展目标与林木遗传改良方向

2、研讨内容:围绕2020国家林业发展目标,就我国亚热带东部地区的林木遗传改良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涉及用材林、经济林、生态建设林、绿化观赏林等的树种,内容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遗传评价、林木育种策略、重要树种遗传改良成效、高世代种子园建设技术及应用、林木遗传育种新理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种苗生产管理及技术研究等。

 

 

 

三、会议组织

1、顾问委员会委员:沈熙环   杨传平       陈益泰   

白嘉雨   王章荣   钟伟华

2、组委会联合主席:兰思仁(福建省林业厅)  

施季森(南京林业大学)

               委员:丘进清  范泽华  黄曙光  杨宗武  程朝阳

肖石海  张任好  江瑞荣   

3、学术委员会主席:施季森

               委员:姜景民  童再康 梁一池 季孔庶 江香梅 沈烈英

        郑仁华王宝松 张晓渡

4、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季孔庶  郑仁华

 

四、会议议程初步安排

1、会议日程:

1.1   8月10全天会议报到,报到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山酒店

1.2   8月11上午开幕式;合影;特邀报告

1.3   8月11下午学术交流及会议闭幕

1.4   8月12会议结束,代表自行安排考察活动返程。

 

2会前拟安排现场考察:

1.1  会前考察内容之一:考察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国家级马尾松良种基地现场及沿线相关内容。参加考察代表88在厦门市报到(酒店待定),规模控制为2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会议考察一天。会务安排车辆送到武夷山酒店。

1.2  会前考察内容之二:考察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国家级杉木良种基地和光泽华桥国有林场千亩杉木第三代种子园基地及沿线相关内容。参加考察代表代表89在南平市报到(报到地点和酒店待定),规模拟控制在4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定人选;会议考察1天。会务安排车辆送到武夷山酒店。

 

五、参会报名

1. 请报名参会人员填写研讨会报名表(附表)或电话、电子邮件确认正式报名,报名时间到2010718截止。

2. 大会学术交流人员请于201078前,将论文摘要电子版电邮至

 

 

 

 

 

 

 

 

 

附表: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报名表

 

 

  

 

性别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作会议学术报告(划√)

是 □  否 □

考察项目   1□南平报到  2□厦门报到  3□不参加

论文题目(中、英文)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尽可能详细,可另附页,以备会前编印论文摘要集)

 

 

 

 

 

 

 

 

 

 

 

 

 

 

备 注

 

               

 

2010-03-22 14:22:02
亚林所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亚林所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所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季填报政府采购计划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3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中央单位要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2010年第1季度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请33前补报。

凡采购属于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商品及服务,均需填报《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依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二、采购原则

1、先报计划后采购,无计划不得采购。

2、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的项目,必须严格限定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上公布的中标产品。

3、职能部门及后勤服务部门(含物业公司、图书情报、林场)购置办公设备应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三、采购流程

1.每季度开始前25日内填写《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并报送到所条财处。只需填报采购品目、数量、金额。不需要具体到品牌、型号。例:便携式计算机1台,金额1万元。

2.每月15日前填写《亚林所政府集中采购申请表》,并报送到所条财处。采购数量和金额未超过采购计划的不用重新审批。

3.条财处于每月15-26日集中采购一次。

 

 

 

附件:1.  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

      2.亚林所政府集中采购申请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http://www.gov.cn/zwgk/2008-12/19/content_1182942.htm

      4.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211.167.243.165/distribution/2009/11/12/jhyzj-2009-11-12-2512.html

 

2010-02-25 15:13:50
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著作的《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已出版发行

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著作的《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已出版发行

    《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一书是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近几年来关于林木遗传育种中规则不规则、平衡不平衡子代试验资料的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该书详细阐明了非平衡数据分析时,构建线性模型的科学性,切实解决了林木遗传育种中三大块试验类型(田间试验、配合力测试、品种评选和基因型稳定性评价)中试验资料的统计分析方法和田间试验设计技术。本研究吸收了传统的统计分析方法的精华,并与近代线性模型理论相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使研究结果具有统计效率高和参数精确性好的特点,可以很好地解决负的方差分量和遗传相关系数大于1的现象。
    本书是我国林木数量遗传学方面一个新的成果,对林木遗传改良实践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该书既作为林木遗传育种专业科研、大专院校师生的参考书、工具书,也可以作为处理林木遗传改良和林木遗传育中采集到的试验数据的统计方法,为林木遗传育种服务。
    欢迎大家订购,35/本,免费邮寄。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0571-63310009
2010-02-22 10:16:57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20号),省科技厅现已开始受理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中,我们所作为依托单位可以独立申报的有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项目、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要与企业或合作社等联合、通过富阳市科技局申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期也会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所可推荐项目数为20项;其他计划类别不限项。

重大专项本所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610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为331日。有申报意向的科研人员,请结合浙江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通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认真申报文本,填报过程中高度重视项目经费预算。

 

联系人:科研处 范妙华  电话: 90617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20号)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鼓励和引导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发活动,提高科技计划实施的组织程度,2010年科技项目申报继续推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的申报制度。现就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通知所指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

(二)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钱江人才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活动项目;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六)引进和购买专利补助项目

(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上述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组织申报方式,请参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线申报的相关说明,如有具体要求的,另行补充通知说明。其他项目包括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创新团队培育、科研院所专项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组织申报方式,请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zjnsf.net)在线申报的相关说明。

二、项目申报要求

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内资和内资控股企业。

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与国外、省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应当以我省申报企业和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专家可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科技项目。

(一)项目要求

2010年度省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应当符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突出对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实施预期能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产业化应用前景,有利于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和改善科技条件。

(二)资格要求

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列入《关于公布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74号)的企业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不超过1项。企业在研项目数已达到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以上项目申报限制,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限制申报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请人和企业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

(三)主动设计

加强与各市、省级有关部门的会商工作。鼓励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主动设计重大科技项目。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当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部门、专家组、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的联系,共同主动设计和申报重大科技项目。

主动设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不需要通过网络申报。对于涉及多个技术问题或技术链的重大科技项目,可以采用“项目+课题”的项目组织方式。

(四)评审和立项时间安排

为提高立项项目安排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项目评审和立项时间作如下调整:

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2010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630日。通过评审论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立项的,纳入省级备选项目库,作为2011年计划项目,按照“十二五”科技发展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活动项目、引进和购买专利等,2010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20日。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30日,会同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组织作为2010年计划实施。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30日,评审论证后纳入备选项目库。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331日,评审论证后作为2010年度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当与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国家计划的时间安排组织申报。

上述各类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有调整的,请参见在线申报系统的相关说明和补充通知。在上述截止时间后申报的项目,将作为以后批次项目进行立项论证。

(五)网上申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 /index.jsp。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定位、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及申报重点等,参见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kjt.gov.cn)各计划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申报指南不再另行下达。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zjnsf.net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申报领域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光伏等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机电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绿色化工、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网络与通讯技术及装备专项、生物制药技术专项、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12个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科技专项和节能、减排、“金太阳”、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业数字化、新材料、国家重大工程的的配套装备、民生科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等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其他“十一五”期间的重大科技专项今年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进度检查、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关于事后立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凡申请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中事后立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申请时直接填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替代“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或贷款付息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申报书。

2010年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倾斜支持与中科院合作的成果引进转化项目。

(三)关于创新团队项目

已批复培育的创新团队可根据团队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项目,于2010930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已进入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科研人员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和钱江人才等计划。

(四)关于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是今年开始启动实施的省科技计划,主要面向社会公益领域、产业竞争前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具体规定详见《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采取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限额数见附件。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四、组织申报和程序

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市、县科技行政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 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高级管理员篇。

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回避的信息应当在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中回避。

通过审核并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我厅。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同时附送纸质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二)项目受理

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受理外,其他各类计划项目申报均由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网络受理由项目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受理,系统常年开放。在线申报咨询电话:0571-8511672387050607

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