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站点地图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所情总览 职能机构 新闻中心 创新团队 创新平台 技术服务 人事教育 科技产业
最新公告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网站首页 >>站点公告
最新公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1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安全生产的相关通知.rar - 附件大小:2.02 MB
国发〔201023
 
2010-08-25 10:24:50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的通知

浙科金办发[2010]23号

    二十多年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基金机制与文化。为客观、全面地宣传科学基金对我省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展现我省科技工作者严谨务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发展,决定开展以弘扬和传承科学基金文化为主题的 “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由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浙江科技报社协办,诚邀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和与科学基金有缘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此次征文活动,请各依托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包括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和各依托单位基础研究管理人员)、与科学基金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媒体的新闻工作者等。
    二、征文内容:以真情实感,记录自己或他人与科学基金有关的故事与点滴回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受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科技人员典型事迹、优秀基础研究成果以及科学基金对提升我省原始创新的作用与意义;2)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角度,访谈、探讨科学基金对科技人员个人成长、争取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孵化、培养与促进作用;3)科学基金对高校科研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科技工作的影响与作用;4)科学基金对建设科技强省与创新型省份的作用与意义;5)有关科学基金发展战略的政策与建议。
    三、征文时间:2010年8月20日-11月30日。
    四、稿件要求: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表达主题。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2000字左右,可附工作照片1-3张,并欢迎提供与我省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发展历程有关的照片。
    五、录用稿件发布形式:刊登在《浙江科技报》“我与科学基金”栏目,同时由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我与科学基金”栏目转载。
    六、投稿方式:请将稿件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并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jinleping66@163.com; qianhao@zjinfo.gov.cn
    七、征文评选:征文活动截止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浙江科技报社对征文稿件组织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5篇,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篇,奖金各500元;三等奖20篇,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各1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各500元,用以奖励本次征文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录用稿件均致稿酬。
    八、联系人: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钱昊 电话:0571-88212603;
    浙江科技报社 金乐平 电话:0571-28978917。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各依托单位最低投稿数建议.rar - 附件大小:3.39 KB
2010-08-19 17:09:59
关于做好08-09年度所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及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关于做好08-09年度所基金项目中期评估

验收工作预备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及经济实体:

为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评价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依据《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我所拟对2008-2009年度立项的所基金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或验收的对象

2008-2009年度立项的部分所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中期评估、验收以会议形式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部分项目要进行现场查看。

三、时间安排

1、凡列入本年度中期评估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准备相关材料和现场,827前将中期评估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中期评估会议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

2、凡列入本年度验收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对合同预定的研究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验收会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待正式通知。材料格式见附件2

四、其它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对于经费预算执行较慢的,结余经费收回专项资金账户重新立项或补充经费不足的项目;对于出现违反专项经费使用规定的,报有关领导后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妙华  田晓  电 话:63310174906174

邮箱:mhfan1982@126.com   ylstxk@163.com

 

附件:108-09年度所基金中期评估及验收项目清单

     2、材料汇编格式

 

 

年八月五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材料汇编格式.rar - 附件大小:4.96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项目清单.rar - 附件大小:7.84 KB
2010-08-06 13:29:35
关于追加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针对近期存在个别研究组因漏报第3季度的政府采购计划而导致无法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为了切实解决研究组政府采购的需求,特别是新进职工和学生的政府采购需求。我处决定于近期集中追加一次第3季度政府采购计划。

请需要补报第3季度政府采购计划的处、室、研究组于2010813日前将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至我处。逾期不再追加计划。

 特此通知

 

 

                                                                              条财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2010-08-04 16:39:38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通  知

     高温季节已到,从82(周一)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
300—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经济实体可根据企业情况自定。
     请全体职工注意防暑。

 

 

 

 

 

 

 

 

 

 

 

 

 

201082日 

 

  

 

2010-08-02 09:44:17
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及经济实体:

根据《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所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职工暑期休假工作,休假时间原则上集中在82822

请各部门按照《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亚林办字〔200846号)相关要求,730日前将本部门《休假计划表》汇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交由综合处登记备案。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部门休假保证部门及单位工作不受影响,并切实做好休假期间的部门安全工作。所经济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林科院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暑期休假工作的通知

2、亚林所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

 

 

亚林所综合处

二○一○年七月三十

点击下载附件   2010年放假通知.rar - 附件大小:31.71 KB

 

点击下载附件   08年46号关于2008年落实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10.17 KB

2010-07-30 09:15:28
中国林学会第4次热带亚热带林木遗传改良和育种学术研讨会第一轮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学会--南方育种会议第一轮通知.rar - 附件大小:180.23 KB
2010-07-12 10:50:56
关于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关于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

为了加强经济林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联系、展示经济林新成果、新产品、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经济林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我会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承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会议主题与内容

会议主题:经济林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

会议内容:

1)经济林产业升级的内容与发展需求;

2)经济林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创新;

3)经济林优良品种培育及高效优质栽培新技术;

4)经济加工技术及新产品开发;

5)经济林学科建设及发展方向。

三、论文征集

会议论文征集范围不限,会后以《经济林研究》专辑形式出版。会议还将评选优秀论文,由大会统一颁发本届年会优秀论文奖。

四、会议交流形式

会议将邀请有关经济林专家作特邀报告;所有到会人员均可申请作专题报告,报告时间每位1012分钟。请准备作专题报告的人员预先做好多媒体材料。

五、会议收费标准

1)会议代表:600/人;

2)学生:300/人(凭学生证);

住宿、交通及会后考察等费用由代表自理。

六、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927日报到,开会时间为928日-29日。

会议地点:陕西杨凌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具体会议宾馆以第二轮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会议报名表及论文请寄:湖南长沙韶山南路49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科技处 (410004

经济林分会联系人:李 

电话:0731- 85623959   13787153708

传真:073185623153     E-mailznlkjc@163.com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系人:樊金拴

电话:13891905985        Email:fanjinshuan@163.com

 

 

 

                      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

2010528

 

 

附件

 2010年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学术年会

名表

  

 

性别

 

民族

 

年龄

 

工作单位

 

所属分会或省级学会

 

 

 

 

学会职务

 

通信地址

 

  

 

手机/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提交

论文(划√)

是否申请在会上作报告(划√)

是否同意在年会论文集或《经济林研究》专辑上发表(划√)

论文题目

 

论文摘要:

 

 

 

 

 

 

 

 

 

 

 

 

                         

览术大0  3注:本表填好后,请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林学会经济林分会(地址:湖南长沙韶山南路49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科技处)。本表作为向代表发送会议报到通知的依据,请逐项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010-06-21 08:06:42
第九届青年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中国林学会文件

 

中林会学字[2010]024

 

中国林学会关于举办第九届

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的第一轮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加强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为广大青年科技人员提供综合性、多学科的学术交流平台,激发林业青年的创新活力,中国林学会定于20107月在成都市举办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任务

年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当前国家林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为林业青年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集中展示广大林业青年科技人员的最新研究成果,激发林业青年创新精神,促进林业青年的人才成长,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2010730-31日在四川成都市召开,29日全天报到,会期2天。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年会分会场设置和主要议程

年会共设8个专题分会场(分会场设置情况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每个分会场规模为60人左右,预计参会人数500人左右。

年会简要日程安排:

1.开幕式和特邀报告半天时间,将于30日上午举行。届时将邀请知名专家做特邀报告,开幕式上还将颁发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

2.分会场学术交流一天半时间。各分会场围绕各自选题展开学术交流。

3.闭幕式。由各分会场自行总结,颁发各分会场的优秀论文奖。

4.会议期间还将召开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换届选举会暨中国林学会第二届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

四、年会组织方式

年会由中国林学会主办,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四川省林学会共同承办。主会场在年会组委会的领导下,以中国林学会秘书处为主组织;分会场由相关学科青年专家牵头组织。各分会场设主席和秘书长,具体负责分会场的选题、征文、组织和联络等工作。

五、参会人员报名与论文提交

报名参会人员原则上需提交未曾发表或近一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提交全文,也可以只提交摘要,摘要字数不少于1000字(排版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75,请参会代表于截止日期前登陆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进入青年学术年会专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和提交论文及摘要。年会将在会前编印论文摘要集,供大会交流。因会议规模较大,为确保会议代表食、宿、资料等,请按通知有关规定报名。在截止时间内报名的代表将优先安排住宿、报告论文和提供资料,截止日期后报名的代表难以保证住宿和会议资料。

六、优秀论文评选

年会将对征集的未发表论文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提交全文电子版),由分会场成立学术委员会对参会者的论文进行评审。年会统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各省级林学会应协助做好征文报名等相关工作。各分会场承办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专题组织好人员,设计好议程,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与实效。

年会相关信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相关栏目发布。

联系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联系 人:王秀珍  何英

    话:(01062889819  62889821

    真:(01062889821  62888312

电子邮件:sci@caf.ac.cn 

 

附件:1.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分会场设置表

2.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代表报名表

3.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征文要求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第九届  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  通知

抄送: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点击下载附件   第九届青年年会第一轮通知.rar - 附件大小:16.16 KB
2010-05-17 14:54:22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所、中心,院各部门,各院属公司:

    为加强我院学科梯队建设,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营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根据《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文件,我院将开展第二届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申报条件

院杰出青年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条件要求详见“评选办法”。

二、申报评审程序

1.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填写《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符合条件情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上报院人事教育处;

3. 由院人事教育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人选情况进行初评,并提出复评入围名单,复评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推荐上报的材料要规范整齐,内容真实可靠,评价符合实际。并将下列材料于530日前报送院人事教育处。

1. 选拔推荐工作开展情况综述报告1份。

2. 《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一式12份(含2份原件及电子版表格,16开纸正反面打印)。

3. 表彰、奖励及有关证明材料1套:

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评选办法”中业务条件第1条所列)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1份;

2)“评选办法”中要求的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非获奖项目主持人者,须提供项目主持人对申请人在该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书面证明1份;

33篇或以上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含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及目录);

4)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新品种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非第一授权人者,须提供第一授权人对申请人在该项专利或新品种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书面证明1份;

5)申请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将自身科研成果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性转让取得经济效益并上交利润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 本通知未做规范的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

四、联系方式

院人事教育处    周静

联系电话:010-62889026

E-mail:  zhoujing@caf.ac.cn

 

附件:《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

 

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点击下载附件  关于印发《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7.31 KB
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林科院杰出青年评选申请表.rar - 附件大小:12.47 KB
2010-05-17 14:10:59
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申报条件
   
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申报梁希青年论文奖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2005年1月1以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或在中国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
申报参评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且年龄在论文发表时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二)评选标准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和发展;
    3.
论文数据充实,方法科学,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
研究成果在同类研究中领先,对推动学科发展有较大作用;
    5.
论文引用频次较高。
   
二、奖励名额及奖金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只奖励论文第一作者,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奖金300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奖金100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奖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是指由《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初审后,上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名额不限。
   
(二)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是指论文经本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由本人直接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截止日期
   
(一)按要求填写《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内容可到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和中国林业网网站主题子站林学会:http://lxh.forestry.gov.cn下载)。
   
(二)参评论文所载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
   
(三)有关论文的获奖、引用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合装成册,一式五份,纸张选用A4纸,同时提交申报表(word文档)及论文(PDF格式)的电子版。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61,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第三届梁希青年论文奖颁奖活动将于2010729-31日在成都举办的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上举行。荣获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应参加第九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并选择分会场参加学术交流,年会通知另行下发。

联 系 人:王秀珍,何英
     
    话:010-6288981962889821
     
    真:010-62889821E-mailliangxij@126.com

 

点击下载附件   梁希青年论文奖励办法.rar - 附件大小:5.78 KB
点击下载附件   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rar - 附件大小:6.16 KB
2010-05-14 13:29:38
招聘

 

 

 

招聘岗位:湿地生态学

基本条件

1、具有植被生态学或水生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团结协作,热爱林业事业;

3、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联系电话0571-63310184

E-mail:zhangshouy@163.com

2010-04-13 13:31:11
关于召开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通知(第一轮)

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

关于召开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通知(第一轮)

 

各相关省(市)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苗管理生产单位:

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兹定于20108812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举办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概要

  1、会议时间:20108812

2、会议地点:福建省武夷山市   武夷山酒店

3、会议组织单位:中国林学会林木遗传育种分会东部地区协作组

4、会议承办单位: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林学会

5、会议协办单位: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南平市林业局  龙岩市林业局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

南京林业大学

6、会议参加对象:东部地区(福建、江西、浙江、安徽、江苏、湖南、上海、山东等)从事林木育种教学、科研、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林木育种研究生,福建省主要林木良种基地、场负责人。特邀请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场圃总站领导,以及国内林木育种界著名专家到会指导。

7、会议规模:拟200人左右。

 

二、会议主题和内容

1、会议主题:2020国家林业发展目标与林木遗传改良方向

2、研讨内容:围绕2020国家林业发展目标,就我国亚热带东部地区的林木遗传改良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涉及用材林、经济林、生态建设林、绿化观赏林等的树种,内容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遗传评价、林木育种策略、重要树种遗传改良成效、高世代种子园建设技术及应用、林木遗传育种新理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种苗生产管理及技术研究等。

 

 

 

三、会议组织

1、顾问委员会委员:沈熙环   杨传平       陈益泰   

白嘉雨   王章荣   钟伟华

2、组委会联合主席:兰思仁(福建省林业厅)  

施季森(南京林业大学)

               委员:丘进清  范泽华  黄曙光  杨宗武  程朝阳

肖石海  张任好  江瑞荣   

3、学术委员会主席:施季森

               委员:姜景民  童再康 梁一池 季孔庶 江香梅 沈烈英

        郑仁华王宝松 张晓渡

4、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季孔庶  郑仁华

 

四、会议议程初步安排

1、会议日程:

1.1   8月10全天会议报到,报到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山酒店

1.2   8月11上午开幕式;合影;特邀报告

1.3   8月11下午学术交流及会议闭幕

1.4   8月12会议结束,代表自行安排考察活动返程。

 

2会前拟安排现场考察:

1.1  会前考察内容之一:考察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国家级马尾松良种基地现场及沿线相关内容。参加考察代表88在厦门市报到(酒店待定),规模控制为2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会议考察一天。会务安排车辆送到武夷山酒店。

1.2  会前考察内容之二:考察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国家级杉木良种基地和光泽华桥国有林场千亩杉木第三代种子园基地及沿线相关内容。参加考察代表代表89在南平市报到(报到地点和酒店待定),规模拟控制在4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定人选;会议考察1天。会务安排车辆送到武夷山酒店。

 

五、参会报名

1. 请报名参会人员填写研讨会报名表(附表)或电话、电子邮件确认正式报名,报名时间到2010718截止。

2. 大会学术交流人员请于201078前,将论文摘要电子版电邮至

 

 

 

 

 

 

 

 

 

附表:东部地区第二届林木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报名表

 

 

  

 

性别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作会议学术报告(划√)

是 □  否 □

考察项目   1□南平报到  2□厦门报到  3□不参加

论文题目(中、英文)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尽可能详细,可另附页,以备会前编印论文摘要集)

 

 

 

 

 

 

 

 

 

 

 

 

 

 

备 注

 

               

 

2010-03-22 14:22:02
亚林所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亚林所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所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季填报政府采购计划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3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中央单位要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2010年第1季度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请33前补报。

凡采购属于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商品及服务,均需填报《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依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二、采购原则

1、先报计划后采购,无计划不得采购。

2、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的项目,必须严格限定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上公布的中标产品。

3、职能部门及后勤服务部门(含物业公司、图书情报、林场)购置办公设备应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三、采购流程

1.每季度开始前25日内填写《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并报送到所条财处。只需填报采购品目、数量、金额。不需要具体到品牌、型号。例:便携式计算机1台,金额1万元。

2.每月15日前填写《亚林所政府集中采购申请表》,并报送到所条财处。采购数量和金额未超过采购计划的不用重新审批。

3.条财处于每月15-26日集中采购一次。

 

 

 

附件:1.  亚林所政府采购计划表

      2.亚林所政府集中采购申请表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http://www.gov.cn/zwgk/2008-12/19/content_1182942.htm

      4.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211.167.243.165/distribution/2009/11/12/jhyzj-2009-11-12-2512.html

 

2010-02-25 15:13:50
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著作的《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已出版发行

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著作的《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已出版发行

    《林木遗传情育种中试验统计法新进展》一书是亚林所齐明副研究员近几年来关于林木遗传育种中规则不规则、平衡不平衡子代试验资料的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该书详细阐明了非平衡数据分析时,构建线性模型的科学性,切实解决了林木遗传育种中三大块试验类型(田间试验、配合力测试、品种评选和基因型稳定性评价)中试验资料的统计分析方法和田间试验设计技术。本研究吸收了传统的统计分析方法的精华,并与近代线性模型理论相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使研究结果具有统计效率高和参数精确性好的特点,可以很好地解决负的方差分量和遗传相关系数大于1的现象。
    本书是我国林木数量遗传学方面一个新的成果,对林木遗传改良实践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该书既作为林木遗传育种专业科研、大专院校师生的参考书、工具书,也可以作为处理林木遗传改良和林木遗传育中采集到的试验数据的统计方法,为林木遗传育种服务。
    欢迎大家订购,35/本,免费邮寄。
    联系人:赵艳
    联系电话:0571-63310009
2010-02-22 10:16:57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亚林所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20号),省科技厅现已开始受理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中,我们所作为依托单位可以独立申报的有重大专项(优先主题)项目、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要与企业或合作社等联合、通过富阳市科技局申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期也会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所可推荐项目数为20项;其他计划类别不限项。

重大专项本所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610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为331日。有申报意向的科研人员,请结合浙江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通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认真申报文本,填报过程中高度重视项目经费预算。

 

联系人:科研处 范妙华  电话: 90617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020号)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鼓励和引导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发活动,提高科技计划实施的组织程度,2010年科技项目申报继续推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的申报制度。现就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通知所指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

(二)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钱江人才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活动项目;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六)引进和购买专利补助项目

(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上述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组织申报方式,请参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线申报的相关说明,如有具体要求的,另行补充通知说明。其他项目包括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创新团队培育、科研院所专项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组织申报方式,请参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zjnsf.net)在线申报的相关说明。

二、项目申报要求

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内资和内资控股企业。

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与国外、省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应当以我省申报企业和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专家可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科技项目。

(一)项目要求

2010年度省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应当符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突出对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实施预期能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产业化应用前景,有利于营造创新环境、培养创新人才和改善科技条件。

(二)资格要求

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列入《关于公布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74号)的企业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不超过1项。企业在研项目数已达到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以上项目申报限制,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限制申报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请人和企业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

(三)主动设计

加强与各市、省级有关部门的会商工作。鼓励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主动设计重大科技项目。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当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部门、专家组、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的联系,共同主动设计和申报重大科技项目。

主动设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不需要通过网络申报。对于涉及多个技术问题或技术链的重大科技项目,可以采用“项目+课题”的项目组织方式。

(四)评审和立项时间安排

为提高立项项目安排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项目评审和立项时间作如下调整:

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2010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630日。通过评审论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立项的,纳入省级备选项目库,作为2011年计划项目,按照“十二五”科技发展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活动项目、引进和购买专利等,2010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20日。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30日,会同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组织作为2010年计划实施。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30日,评审论证后纳入备选项目库。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331日,评审论证后作为2010年度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当与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国家计划的时间安排组织申报。

上述各类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有调整的,请参见在线申报系统的相关说明和补充通知。在上述截止时间后申报的项目,将作为以后批次项目进行立项论证。

(五)网上申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般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 /index.jsp。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定位、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及申报重点等,参见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kjt.gov.cn)各计划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申报指南不再另行下达。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zjnsf.net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申报领域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光伏等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机电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绿色化工、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网络与通讯技术及装备专项、生物制药技术专项、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12个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科技专项和节能、减排、“金太阳”、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业数字化、新材料、国家重大工程的的配套装备、民生科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等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其他“十一五”期间的重大科技专项今年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进度检查、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关于事后立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凡申请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中事后立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项目,根据财政厅、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申请时直接填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替代“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或贷款付息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申报书。

2010年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倾斜支持与中科院合作的成果引进转化项目。

(三)关于创新团队项目

已批复培育的创新团队可根据团队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项目,于2010930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已进入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科研人员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和钱江人才等计划。

(四)关于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是今年开始启动实施的省科技计划,主要面向社会公益领域、产业竞争前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具体规定详见《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采取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限额数见附件。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四、组织申报和程序

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市、县科技行政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 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高级管理员篇。

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回避的信息应当在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中回避。

通过审核并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我厅。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同时附送纸质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二)项目受理

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受理外,其他各类计划项目申报均由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网络受理由项目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受理,系统常年开放。在线申报咨询电话:0571-8511672387050607

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

在受理过程中,受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应当进行回避的信息应在申报过程中事先做好回避。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及时进行修改和补正,但必须在截止日前提交受理中心。逾期未提交的项目,不进入项目评审环节。

省级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203房间,联系电话:057185214237,联系人:君。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0-02-08 08:39:02
关于上报2010年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审批材料的通知

各处、室:

2010年进口仪器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处、室将2010年拟进口的仪器设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科财字〔200915号)的要求,完成进口科研仪器的专家认证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每张表格均需盖公章)报所条财处,电子版发送到lwy1209@163.com,我处将及时上报。

     因年末结账,中央政府采购工作暂停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条财处

                                  2010-1-4

 

点击下载附件   进口仪器申报文件及表格.rar - 附件大小:13.52 KB
2010-01-04 10:13:33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组、经济实体和处室: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林科院科技处《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所2010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9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011后登录国家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3、请各申报人于201031前登录国家基金项目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于201035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一式4份,保证纸

 

质申请书和已提交的电子申请书内容一致)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二、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12009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于200925前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请于223前将纸质原件(一式3份)报至所科研处。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详见附件)。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三、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请在研的基金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201015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审核通过后,请于18前将纸质原件(一式3份)报至所科研处。

四、其它

有计划申报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请于115日之前向科研处发送一份申报意向材料,所科研处将组织一次座谈会,邀请在基金申报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与大家进行交流。

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人:范妙华 林长春

联系电话:906174

E - mail : mhfan1982@126.com

 

附件: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成果在线”系统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成果在线”系统
                  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2.69 MB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9-12-30 15:34:42
元旦放假通知

根据国家规定,经所研究,现将2010年元旦放假安排如下:

2010113日放假,共3天。其中,11(星期五、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2(星期六)13(星期天)为公休日。
         放假前,请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并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外出人员请注意饮食健康和交通安全。

祝大家节日愉快!

                  

                 亚林所综合处

                 

2009-12-25 14:04:00
亚林所周志春研究员等著作的《南方红豆杉和三尖杉药用种质选择及高效栽培》已出版发行

亚林所周志春研究员等著作的《南方红豆杉和三尖杉药用种质选择及高效栽培》已出版发行

 

南方红豆杉和三尖杉是我国两种珍稀木本药用植物,用以提取紫杉醇和三尖杉双酯碱等强活性抗癌药物。《南方红豆杉和三尖杉药用种质选择及高效栽培》一书主要是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周志春研究组近年来在南方红豆杉和三尖杉药用种质选择及短周期高效栽培研究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计有15万字。该书详细介绍了两种珍稀木本药用植物的栽培生物学、种子处理和育苗技术、种源遗传多样性和遗传保育、苗期和幼林生物收获期生长、形态和药用含量遗传变异、药用优良种源和个体选择、短周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等内容,附件还给出了研究组最新制订的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南方红豆杉药用林栽培技术》。该书既可作为林业科研、管理人员、大专院校师生的参考书,也可供药业公司、药材栽培基地、林业局、林场、专业合作社及生物学等专业科技人员参考或阅读。

欢迎大家订购,单价20/册。

联系人:张蕊

联系电话:0571-63310041

2009-11-27 16:18:47
亚林所2010年人才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0年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

 

所需专业

所需人数

要求学历

森林病理

1

博士毕业生

林产化学加工

1

博士毕业生

森林培育或果树学

1

博士毕业生

林木遗传育种

1

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林业科技事业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其它

1将本人简历及有关证书复印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到zhangshouy@163.com;zhangshouy@126.com;zhangshouy@tom.com

2、时间从即日起至20103月底

3、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大桥路73号亚林所综合处

邮政编码:311400       

 

2009-11-19 14:35:14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以下简称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10328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 900-1100
   
二、考试适用范围、语种、专业及等级划分。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适用范围,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执行。考试仍设6个语种,其中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为ABC 3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只分ABC 3个级别。
   
三、试题题型和要求。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专业、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要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黑色墨水笔。
    
四、网络报名、网上交费及要求。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和交费时间统一定于20091223201016,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上传照片后,即可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经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请于2010324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务数据处理及试卷预订。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信息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2010112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编排考场、准考证号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于201028将预排好的考生信息和试卷预订单(见附件1)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六、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及义乌市。各市人事部门要按照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 2),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七、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4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场租、监考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7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建立考试指挥班子。请各市于2010318向我办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等(按附件3格式要求上报)
   
九、成绩公布。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考试的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考试用书。职称英语考试用书可以在中国职称英语考试网上订购。
   
十一、推荐培训。中国职称英语考试网隶属于中大网校(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全国十佳企业培训机构),为满足广大学员的需求,将提供网络形式的远程培训。
 
附件:
1.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试卷预订单
2.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计划
3.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指挥班子情况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2009-11-17 14:05:02
关于做好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林科院工作部署,经所研究,决定对2009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2010年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

    请综合处、科研处、条财处、基建办、重点实验室和各经济实体对照本部门全年的工作计划,从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两个方面入手,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要定性、定量地分析和总结本部门分管的各项工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及主要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2010年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在总结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和所年度计划,对下年重点工作做出安排计划。

    三、上述材料需在1120日前报综合处(yalinsuo@163.com)汇总。

 

特此通知。

 

                      亚林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2009-11-17 09:45:39
09年度报刊订阅通知

 

2010年度报刊订阅工作即将开始,请广大职工抓紧订阅(不受理个人订阅)

时间:10301110

地点:综合处办公室

 

研究组订阅数量如下:

1.    三人以上研究组(含三人)21

2.    三人以下研究组:11

 

 

注:填写清单时请务必注明报刊代号,以便查阅,谢谢!

 

 

亚林所综合处 

20091030

 

2009-10-30 14:06:12
2009年度亚林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及经济实体:

        2009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有关文件、评定办法及各类表格可点击附件下载,请通知并组织本部门的科技人员认真学习。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请在925日前到综合处报名、交纳评审费并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亚林所专业技术评定系列材料.zip - 附件大小:657.6 KB

 

2009-09-16 10:53:56
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实验家具招标通知

 

一、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二、招标内容:国家油茶科学400M2中心实验家具采购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供应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须有能力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

  5、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应提交文件材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含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单位简介、拟投产品相关资料;

3、供应商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报价表;

6 投标价格组成表;

7 投标报价说明(含投标工程范畴、付款方式及工程周期)

5、投标产品国内国内业绩表(2006年至今,以浙江地区为主);

6、油茶中心实验室装修规划平面图、台柜分图、通风系统布置图、材料清单、材质说明;

7、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5年以上);

8、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五、招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918日下午200

    地点: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旧大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71-63379095

         传真:0571-63379095

 

 

2009-09-05 16:39:29
公开招聘启事

 

一、综合处处长

根据工作需要,经所班子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综合处处长。

岗位职责:

1、主持综合处全面工作。综合处工作有党群离退休、人事教育、研究生培养、文秘宣传等;

2、处长兼文秘宣传工作。

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中共党员,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公道正派,亲和力强;

4、具有三年以上的团队管理经验,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文秘宣传岗位

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3、工作主动,爱岗敬业,勤于思考;

4、年龄不超过35岁。

 三、油茶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农林类或生物科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团结协作;

 四、岗位待遇:按亚林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报名截止时间8月10日。有意者请将个人材料或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zhangshouy@163.com

 

 

 

 

 

                                                                                                    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2009-07-28 08:02:27
第二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第一轮通知
中国林学会定于200911月上旬召开第二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具体事项通知见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第二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第一轮通知.rar - 附件大小:22.34 KB
 
 
 
2009-07-20 21:44:28
关于浙江省林学会会员申请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和经济实体:

为了更好地开展各类学会活动,服务地方林业建设,根据浙江省林学会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原则,请我所非会员职工积极申请加入浙江省林学会,具体请填写《浙江省林学会入会申请表》,并于6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所科研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yangbch@126.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本超

话:906174

点击下载附件   浙江省林学会入会申请表.rar - 附件大小:6.78 KB

 

2009-06-03 10:44:48
关于上报2009年政府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审批材料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我院关于上报2009年政府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审批材料的通知》(科财函200919号)的要求,我所2009年度政府采购进口科研仪器的申报工作截止到2009630。请各处、室将2009年拟进口的仪器设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科财字200915号)的要求,在2009630日前完成进口科研仪器的专家认证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每张表格均需盖公章)报所条财处,电子版发送到liu6154@163.com

特此通知。

 

 
2009-05-22 16:23:36
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我所“浙江科技信箱”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和经济实体:
    按照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科技信箱”会员发展的要求,请我所未申请科技信箱的在职职工,尽快注册申请;同时希望已申请注册的人员,充分利用科技信箱的信息沟通优势,积极发挥我所人员在科技服务浙江中的重要作用。
    附:
    1:“浙江科技信箱”注册与使用指南:
    到“科技信箱”首页(www.zjkj.gov.cn)点击科技信箱用户指南按钮,网上填写注册表单,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发送短信通知
    2、“科技通”使用流程:
    在“科技信箱”主页下载“科技通”软件(http://www.zjkj.gov.cn/kjm/安装使用与科技信箱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联系人:杨本超
    电 话:906174
 科研处
               
 
2009-04-30 09:20:03
关于发布《2009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处室、研究组和经济实体: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288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科技字200724)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所中长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目标、现状及需求,按照“自主选题、民主决策、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所科研处牵头编制了《2009年度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经所长批准,现予以发布。
    请各研究组负责人积极组织组内成员,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本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鼓励研究室内各研究组之间联合申报。
    联系人:范妙华  mhfan1982@126.com
    电  63310174     13805766654
    附件:
        1. 2009年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2. 申请书范本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点击下载附件   2009年度所长基金申报指南及文本格式09.4.20.rar - 附件大小:18.3 KB
 
 
2009-04-20 08:49:21
林业统计和计算遗传学国际研讨班第一轮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统计和计算遗传学国际研讨班第一轮通知.rar - 附件大小:11.76 KB
 
 
 
2009-04-20 08:17:31
NSTL开通国外网络版科技期刊、数据库试用通知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和查尔斯沃思公司以用户名+密码方式开通23家出版机构的171种网络版期刊。试用期限:2009412009630

出版社

资源数

登陆网站

用户名

密码

分类

是否需要国际流量

美国微生物学学会

11

www.journals.asm.org

cwg2009

trial2009

生物学